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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评论】官员包养小三花150万,哪儿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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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凤凰六盘水  [xj453626@sohu]

【六盘水评论】官员包养小三花150万,哪儿来的钱?



广西籍女子高某玉被控对深圳海关缉私局前副局长李某东进行敲诈勒索。罗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认为高某玉共敲诈李某东33.3万元,敲诈勒索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知情人称,56岁的李某东并未因为此事被调查,而是顺利退休。高某玉在多份笔录中否认实施敲诈勒索。她表示李某东给钱是自愿的。庭审时,高某玉的辩护律师直陈,短短一年时间内,花费近150万元款项包养高某玉,李某东本身也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检察院理应立案侦查。但法院表示,海关纪委是否对李某东进行处理等,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来源:2012-05-19半岛都市报)



深圳海关缉私局前副局长李某东级别是厅级干部,李某东本人的正常收入仅为每月1万多元。据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的李某东自述称,2008年6月,他在该会所吃饭时认识高某玉。一个月后,高某玉称已怀孕,两人之间开始来往,后他发现高某玉怀孕是假。他认为高某玉人品有问题,便开始疏远,多次向高某玉提出断绝交往,但高某玉不同意反而一直纠缠,威胁他若要分手就到单位去告发。 



然而,从2008年6月到2009年7月高某玉被包养期间,她的银行账户上共存入813762.80元现金,以上现金均是李某东给高某玉的包养费用。这里边还不包括租房等等费用。



问题是,小三高某玉在分手时,曾向深圳海关缉私局前副局长李某东进行敲诈勒索,这一点,已被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确认!但是法院不认可被告律师提出的;“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花费近150万元款项包养高某玉,肯定存在违法行为”。一审法院则认为,李某东与高某玉之间存在的关系是否属于违纪行为,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假如法院是以事实为依据,那么,被告律师提出“官员包养小三,一年花150万,哪儿来的钱”,就必须提供证据链。而且,这又是归深圳反贪局和海关纪委管辖的范畴。假如,面对一个已经退休的深圳海关缉私局前副局长,有关方方面面是采取——爹不疼,娘不爱,舅舅甩手,这种三不管的境地,很有可能把一条大鱼给漏网跑了……



假如我们国家是实行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那么,有许许多多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监守自盗等等经济犯罪还是刑事犯罪,我们有了一个官员实际财产的上下对照表。比如海关高官包养一年小三,花了近150万元,算算他家中的总收入?看看他多少不动资产?再估算一下他们家的流动资金是多少?这三大块之外的钱,就是来历不明的——不是贪污就是受贿!!



这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可惜,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已经呼吁了20年迟迟未有突破,不能不说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沉重的尴尬。现在砖家告诉我们说,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还要让我们翘首以待十年整,还要等上两次政府换届选举。有没有捷径可走?有部分学者和砖家提出来,只要放弃对官员原罪的追诉,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就可以顺利通过成为法律制度。什么是“原罪”呢?从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颁布实施日开始算起,官员家中过去来历不明的财产,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他们说,这是皆大欢喜,双赢的结果!!



但是,笔者算算家中的总收入,口袋里还省多少流动资金,没有多出来啊,那么,怎么能说是官员和老百姓双赢的结果呢?只有官员是皆大欢喜!还有就是提出这种馊主意的部分砖家和学者,被网民拍砖和怒斥……



所以,每当我们在危机的时刻,唯以国家的名义捍卫文明道德的底线,但是如何捍卫?反腐倡廉的指令自中央至省委再至市县乡镇,思想就被解放?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者就被肃清?廉政建设就建成了吗?那么些腐烂掉的官员如何重生?那么些麻木掉的党性如何复苏?还是请回过头看看——我们建国以来走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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